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英
文译名为COMMERCIAL LAW SOCIETY OF CHINA LAW
SOCIETY,以下称“本团体”),是全国性的商法学科学术
团体。
第二条 本团体由全国商法学教学研究工作者和商法实
务工作者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是商法学科学术性、联合
性、专业性相结合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国商法学教学研究工
作者和商法实务工作,促进商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开展
商法学的学术交流活动,为推进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本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
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法学会的业务指导和
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赞成《中国法学会章程》,是中国法学
会的团体会员。
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北京市海淀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