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七八年在香港创立,成立以来,本所宗旨始终如一,承诺以长远的目光和与时并进的策略,引领客户向前迈进,应付不断变化革新的法律环境和监管制度。
为了协助客户面对和处理与中国内地相关的商业和法律挑战,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与在中国内地极具规模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策略联盟。
经广东省司法厅于2015年1月21日批准,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与锦天城律师事务于前海合资设立锦天城史蒂文生黄(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简称:ABL&SW)。ABL&SW为前海第一批香港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