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SDI株式会社与阳光电源于2014 月4 日在韩国釜山签订了《合资合同》,设立两个合资公司:三星阳光(合肥)储能电池有限公司(简称“三星阳光”)与阳光三星(合肥)储能电源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三星”)。
其中三星阳光主营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业务:三星阳光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的开发、生产、销售和分销;在中国境外仅通过SDI 和其关联方,根据SDI 和合资公司之间的独家经销协议销售电力设施用锂离子储能电池包。三星阳光投资总额2.6 亿元,注册资本1.3 亿元,其中SDI出资8450 万元,控股65%;公司出资4550 万元,参股35%。